程金林受审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合肥1月12日电(陈多润卢佳银)12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金林涉嫌受贿一案,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程金林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程金林利用担任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长、郊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借贷、职务晋升、税收返还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6.7595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程金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亲属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永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url:https://m.gmw.cn/2023-01/07/content_1303247021.htm,id:1303247021
央视网消息: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1月7日消息,日前,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永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永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多人串供,销毁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严重违背组织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跑官要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组织工作公信力;热衷于通过投资攫取暴利,投资入股拟上市公司,违规购买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与私营企业主深度勾连,处心积虑翻新花样手段,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用地、资金补助、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永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永良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